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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通报4起民生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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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日前,安顺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民生领域违纪典型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

1.西秀区东关办事处武装部干事吴卫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吴卫在负责行政中心项目工程征地、迁坟、拆迁工作过程中,收受东关办事处青苑村马军屯组组长胡某“好处费”10000元,并默认给予其适当照顾。致使胡某通过虚报坟头的手段违规套取迁坟补偿款、协调款共计4.4万元。2016年11月,西秀区纪委给予吴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西秀区监察局给予吴卫撤销东关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处分,从管理八级降为管理十级。

2.普定县白岩镇高管村党委副书记郭国进扣留、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等问题。2014年12月,高管村4户农户土地被中缅石油管道占用,郭国进代领4户农户7000元土地赔偿款后,只付给4户农户每户1000元,截留了3000元用作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1月,郭国进与村主任郭某同村民郭某某签订管小村机耕道硬化合同,项目资金24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扣除实际施工费用18万元,剩余6万元被郭国进与村主任郭某等进行私分,郭国进个人分得现金1万元。2016年12月,白岩镇纪委给予郭国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镇宁自治县革利乡六村原村主任周宗平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在担任革利乡六村村主任期间,周宗平明知县农村信用社革利分社尚未明确收取贷款户贷款风险保障金相关事宜,便私自收取本村村民陈某某贷款30000元的贷款风险保障金1000元,自行保管并用于日常生活支出。陈某某偿还了全部贷款后,两次要求周宗平退还1000元贷款风险保障金。周宗平以家庭没钱为由,拒不归还陈某某贷款风险保障金。2017年1月,革利乡纪委给予周宗平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退赔陈某某人民币1000元。

4.关岭自治县永宁镇白岩村支部书记孙泽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在永宁镇白岩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孙泽俊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两个水池严重漏水不能正常使用情况下,仍盖章签字接收,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孙泽俊还利用他人贷款证贷款4万元,套取国家小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611元。2016年10月,永宁镇纪委给予孙泽俊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4起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违纪问题,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肃查处上述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充分体现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惩蝇贪,维护民利的坚定决心。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从严查处民生领域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失职渎职、挥霍浪费以及民生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安顺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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