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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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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件,处理154人,党政纪处分124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日前,安顺市纪委对5起违纪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西秀区双堡镇社会事务办工作员刘洪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10月2日,刘洪在双堡镇左关村刘院组的家中违规操办乔迁宴10桌,收受53人礼金共计8630元。2016年10月,双堡镇纪委给予刘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坝区乐平镇青庄村党总支副书记郭如祥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1日至4日,郭如祥组织青庄村党员、积极分子等39人到湖南韶山毛泽东故居、刘少奇故居学习考察后,返程途中到浏阳河等地旅游共产生费用47600元,其中:郭如祥等6人个人出资8500元,用村集体资金支付39100元。2016年9月,平坝区纪委给予郭如祥党内警告处分。

3.紫云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副主任韦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3日至9日,韦莉带领4名学员在青岛参加安顺市民政局组织的社区治理专题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安顺市民政局承担。培训结束后,韦莉将培训期间在外就餐产生的费用5276元在紫云自治县民政局报销。2016年10月,紫云自治县纪委给予韦莉党内警告处分。

4.安顺市经济开发区洞口流民族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李大广,总务副主任齐朝富,原副校长陈孝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李大广、齐朝富、陈孝勇三人同开发区西航办王庄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34人到云南普洱、西双版纳等地旅游。李大广、齐朝富、陈孝勇三人共产生费用4950元,除其中3000元由个人支付外,1950元从王庄村集体经费中列支。2016年10月,开发区纪工委分别给予李大广、齐朝富、陈孝勇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予以收缴返还王庄村集体。

5.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定明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王定明签字同意从普定县绕城公路项目财政专户中报销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魏某某等人经手购买香烟的费用8190元。2016年7月,普定县纪委给予王定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香烟费用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出现反映出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执行不力、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存在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

通报要求,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把纠正“四风”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抓敢严、常抓常严,扎实抓好本地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那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仍然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敛,心存侥幸、肆意妄为、隐形变异的问题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将上述5起典型问题作为反面教材,认真自查自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风清气正过佳节。

(安顺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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