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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察厅关于对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6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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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服务中心:

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60号提案《关于切实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举措的建议》,你单位为主办单位,我厅为会办单位。按要求,现将我厅的答复意见函告你厅:

一、近年来省监察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

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监察厅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积极履职尽责。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对省直机关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进行清理,保留部分项目继续实施。督促省直各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审批时限进行压缩,完成省直单位371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的梳理,其中268个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达到了省政府“压缩50%”的要求。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先后3次对各地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积极推进全省联网。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办理不及时的予以黄牌、红牌警告,及时督促审批事项办结。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目标,按照“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规范、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工作为重点,在全省开展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到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30多个县、区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从领导体制、职能定位、集中进驻、 运行规则、服务模式及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围绕《意见》的实施,制定《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从8个方面制定46条量化标准,指导各地按标准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召开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开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中,积极向省政府建言献策,将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同步推进。

二、关于“牵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有关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政府监督专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是各级目标办的主要职责。十八届中央纪委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宜牵头开展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三、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监督”的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监督。一是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二是切实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我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使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共同努力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贵州省监察厅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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