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第576号建议《关于打造政府公信力,提高群众信任度的建议》,你办为主办单位,我厅为会办单位。按要求,现将我厅的答复意见函告你办:
一、近年来省监察厅推进行政问责的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监察厅加强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范问责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措施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施严格的问责。二是完善相关问责制度。结合我省贯彻国发2号文件的实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影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对影响文件贯彻落实的行为进行问责,进一步增强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国发2号文件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二、关于“真正落实好行政问责”的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省监察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行政问责工作。一是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履行政府内部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着力加强行政问责工作,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整治“庸、懒、慢、浮、贪”等突出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违反行政纪律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贵州省监察厅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