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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关于对贵州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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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

你委提交的《关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软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提案中关于“加强监督”的建议,现结合省纪委监察厅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省纪委监察厅开展农村基层执纪监督的工作情况

我省是农业大省,中央和省委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由于部分基层单位及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私分民生资金等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2013年以来,我省认真落实新一届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结合省情实际,探索开展民生监督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这项工作。三年来,在各级党委的大力支持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指导下,各民生监督组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农村基层执纪监督,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扎实推进专项监察。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在全省开展民生资金专项监察,重点监督检查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各民生监督组把查办案件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充分运用专项监察、走访了解、信访受理等有效途径,主动发现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管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研判收集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民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截止7月20日,全省各民生监督组共立案7344件,平均每个监督组查办案件超过5件。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组建村级民生监督员队伍。将责任心强、敢于监督的群众纳入监督员队伍,采取与工作绩效考核相适应的待遇或奖励等方式,激励监督员积极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省18693个村居共组建村级民生监督员队伍共58212名,实现了村一级全部配齐民生监督员。加强乡镇教育谈话室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1260个乡镇教育谈话室并投入使用。制定下发《贵州省乡镇纪委教育谈话室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范教育谈话室使用程序。截至7月20日,全省各乡镇教育谈话室共使用1317次,谈话1308人。四是加强建章立制。在认真梳理各地查处案件的基础上,制定《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提出“四要五严禁”,并提出建立申报制度、公示制度、核实抽查制度等相关实施配套要求,规范基层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五是强化督促指导。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带队到基层明察暗访,深入乡镇和村寨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督促责任落实。今年3月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生监督各项工作。7月,针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全省民生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开到乡镇一级,包括乡镇纪委书记在内共计5293人参加会议。坚持旬通报制度,每旬对各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立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关键指标进行排名通报。

二、关于“农村基层执纪监督”的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省监察厅将不断深化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切实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大扶贫”战略,把推进、服务、保障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作为全省民生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这个“纲”,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用好专项监察工作抓手,精准选择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二是继续深化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主动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对开展民生监督工作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举行涉案款物清退大会等形式,警示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加强问责,倒查“两个责任”,推进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县纪委要把民生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督促。县、乡纪委要把民生监督工作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集中主要工作力量,狠抓民生监督工作。

再次感谢你委对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委继续关注我省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使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共同努力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中共贵州省纪委办公厅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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