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承国委员:
您好!您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的《为了稳固长期中国共产党执政必须建立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提案提出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省纪委监察厅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省纪委监察厅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一)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协助省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主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把“两个责任”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33项职责,为明确履责提供了依据和指导。二是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市州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两个责任”把脉问诊、常敲警钟。三是在坚持省委常委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巡视、信访、案件检查等渠道发现的纪律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要求,并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四是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五是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5年对167名、2016年上半年对101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二)“两个全覆盖”稳步推进。一是强力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我省完善派驻机构是从2011年底启动的,2013年,市县两级基本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达到了“统得了、管得住、用的好”的目标。今年在深化市县派驻机构统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省直派驻机构改革。2016年7月4日,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根据方案对派驻机构人员调整、工作任务对接等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二是加快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在原有6个常规巡视组和2个专项巡视组的基础上,新组建13个专项巡视组,坚持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统筹开展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巡视,加快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探索实行“一托三”,把市、县两级作为常规巡视对象,省直部门单位,省属企业和省管高校作为专项巡视对象。党的十八大到2015年底,已完成对219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巡视全覆盖完成率达79.6%。对4个市(州)、29个县(市、区)、2所省属高校进行“回头看”。省委巡视组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第一要务,共发现干部问题线索涉及1903人,纪检机关优先研办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案件中,约1/3的线索来自于巡视。
(三)认真落实“两个为主”。一是在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改革方面,出台了市州、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二是在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试点工作,强化对下级纪委的监督指导。
(四)深化民生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强化基础保障。将民生监督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紧紧围绕全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实施,进一步深化、规范、提升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工作督导,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以及省纪委监察厅其他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带队到基层明察暗访,深入乡镇和村寨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督促责任落实。积极推进乡镇教育谈话室建设,省纪委专门下发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教育谈话室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初步显现。注重加强村级监督组织建设,全省共配备58212名村级民生监督员,进一步延伸了监督触角。2015年,全省1462个民生监督组共立案10238件,党政纪处分10640人,涉及金额7.86亿元,维护了民生资金的安全,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深化专项监察。坚持把专项监察作为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线索的利器,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每年选取几个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察,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2015年对扶贫开发、微企扶持、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农村低保等民生资金开展专项监察;2016年在省级层面统一对信贷扶贫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察。三是推进源头防治。针对民生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扶贫领域的监管机制。省纪委牵头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四要五严禁”,配套建立申报制度、公示制度、核实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情况的监管。
(五)严格执纪审查。一是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3917件,立案11732件,结案11136件,党政纪处分12239人。二是省纪委结合今年市县乡三级换届,对全省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排查、再起底,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原则上不留暂存件,坚决避免问题线索搁置、积压,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近年来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省政协委员参与民主监督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和省政协全会精神,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提出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建议、提案及反映的社情民意,广泛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一是省纪委监察厅将持续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二是每年组织省政协委员参与省纪委监察厅工作座谈会,听取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对我省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加强和改进,使全省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中共贵州省纪委办公厅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