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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一批固定资产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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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黔纪办〔2023〕150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省委巡视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拟按程序报废一批固定资产。经清点、鉴定,该批固定资产共234件属于已超过使用年限、损坏或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情形,符合报废条件(其中,委机关136件,省委巡视办98件)。经2024年10月22日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程序对以上234件设施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其中,146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信息化设备进行销毁处置,88件家具交回收公司,拟处置价格1500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现对该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示,如对该批固定资产(见附件)报废工作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反映;如对报废工作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机关纪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反馈意见联系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丁景海,联系方式:0851-85892003;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李筑云,联系方式:0851-85892410。

  

附件:拟报废固定资产清单(公示).xlsx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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