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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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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纪委监察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化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领域,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机制,加强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大公开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1、加强统筹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委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委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强化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委厅年度工作安排,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责任部门:委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内设机构)

3、提升业务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委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

4、开展考核督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考评,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协调和责任机制,深入推进网站建设,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方式。将常委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情况及时在网站上发布。(责任部门:委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信息中心)

5、加强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情况,强化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对信息公开联络员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责任部门:办公厅、委宣传部、信息中心)

二、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重点

6、深入解读党规党纪和决策部署。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发挥门户网站等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委厅重大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进行深入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部门:委宣传部)

7、准时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委厅机关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开力度。对委厅机关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主动公开。(责任部门:行政处、委组织部)

8、及时发布纪律审查情况。规范和完善组织调查和移送司法等案件审查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纪律审查有关情况。(责任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中心)

9、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委宣传部、信息中心)

三、畅通渠道丰富公开载体

10、强化内部信息共享。做好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会议、文件等方式向干部职工及时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编发内刊《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将领导重要批示、大事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及时在内部通报(责任部门:办公厅、机关党委)

11、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和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厅、委宣传部)

12、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充分发挥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积极推进委厅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责任部门:办公厅、委宣传部、信息中心)

13、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络举报系统和12388电话举报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民情民意。(责任部门:信访室)

四、规范管理严格纪律要求

14、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责任部门:案件审理室、信息中心)

15、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对委厅信息公开的投诉、咨询和建议的受理、答复,以及因信息公开被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责任部门:案件审理室、综合督查处)

16、认真执行保密制度。加强委厅机关政务公开的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责任部门:委厅保密办、各内设机构)

17、实行层层审批制度。网站新闻、内刊信息的发布,拟稿人定稿后,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责任部门:委宣传部、秘书处、信息中心)

18、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未经许可擅自发布信息,或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信息发布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等,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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