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201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对我校院校委班子进行了专项巡视工作。6月29日,巡视组向校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从2016年6月底到9月中旬,校委严格按照校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第一时间通过校园网和公告栏形式向全校院通报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2016年6月30日、7月8日,校委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为了进一步强化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有力领导和督促有关工作,校委专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韩卫东同志任组长,副校长帅京同志、专职纪检监察员蒋云丽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校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巡视整改期间,虽正逢暑假,校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将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的9个主要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时限和目标。韩卫东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提出明确意见,作出具体要求。各位校委委员各负其责,分别召集主持分管部门整改工作会议,对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做到整改全覆盖。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以有力的举措、有效的督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深入开展。两个多月来,巡视组反馈的整改任务均取得较好进展。
2016年8月下旬,根据省委决定,韩卫东同志不再担任校院常务副校院长,由袁惠民同志接任,两位同志就巡视整改工作作了认真交接,以确保整改工作持续进行。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校委会履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从严治教,坚持把纪委和规矩挺在前面,大胆管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1)根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制定校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从加强组织领导等9个方面明确校委班子主体责任,从组织落实、严抓班子、严管队伍、当好廉洁自律表率4个方面明确校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另外,明确了班子其余成员的5项责任,部门负责人的4项责任。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和措施,强化了监督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2)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根据省委和省纪委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校院《贯彻落实<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试行)》(3)邀请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黄文胜来校院为主体班和副处以上干部作专题讲座。
2、针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业务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好校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和校院《贯彻落实<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试行)》,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校院纪检监察机构全体人员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整改落实会议,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研判,校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员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名参会人员都认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自我批评,找准工作差距和不足。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认真加以整改。三是纪检监察室对巡视组指出的案件办理问题,认真开展了清理和自查工作,对十八大以后办理的案件进行程序反查,对案件办理程序和归档不规范的认真加以整改和规范,并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加强案件办理业务学习,今后的案件办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提升案件办理和审理专业性,切实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四是校院纪检监察机构全体人员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于2016年7月14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征求各部门对校院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后共9条,拟纳入下一步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积极加以整改。五是即将出台《党校教职工严守纪律“六提醒”和党校教研人员讲坛纪律“十不准”》,将巡视组指出的校院存在的“以教务、事务工作代替党务和政治思想工作”和少数部门存在的“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作风不实”写入规定中,以纪律要求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杜绝。六是积极争取并选派纪检监察室1名工作人员参加由省直纪工委举办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加强与纪检业务能力较强的有关省直单位的沟通和学习,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性。七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明确纪检监察室再引进1名公务员,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二)关于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针对校委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不严格,选人用人不规范、不严谨,存在照顾性提拔安排干部情况。
整改情况:在省委巡视组向校院反馈巡视总体情况时,校院领导专门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问题向巡视组负责同志请示,巡视组负责同志明确答复:以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便理解得更全面、更透彻;工作中多注意就可以了。对此,校委及时研究制定了如下贯彻落实措施:
第一,进一步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校委将继续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使我校院组工干部真正成为干部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
第二,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我校院将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持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
第三,进一步抓好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我校院将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坚持“从准、从实、从严”原则,全面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设置一道“安全锁”。
(三)关于“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校委会自定名义,以‘科研项目奖金、’‘教学项目奖金’和‘人事任用、职称评审、研究生相关工作、科研及教学建设’等名义发放奖金、评审费。”
情况说明及整改:第一,针对科研和教学项目奖金,2015年以来已按要求停止发放,为鼓励教师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氛围,采取评奖继续开展,不发放物质奖励,在目标考核和干部任用选拔工作中作为加分因素的方式进行。第二,一直以来,职称评审严格按照国家人事局和省里有关规定收取及使用费用,人员招聘工作也是在人社厅领导下规范开展。研究生招生及学期考试因一般是安排在周末,校院一直按惯例为监考巡考等工作人员发放工作经费,经巡视组指出校院教职工已享受津补贴,不得以其余形式再发放补贴,经校委研究决定,停发5月研究生入学考试、7月研究生学期考试相关监巡考等费用,并在今后的工作规范执行。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1、针对校办印刷厂(求是印务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营运管理秩序,高效服务保障,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账物相符、高效增(保)值、账务明细清晰、防止发生腐败等,经校委会研究(根据黔校委议〔2016〕7号会议纪要),明确将印刷厂划归行政处管理。行政处对其行管理及监管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并拟制6条营运管理的整改措施。一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兼出纳,从即日起责成其单独聘请出纳;二是为实现该公司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与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经营性承包,并已签定承包合同;三是从即日起承包人不得在公司领取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四是为提高该公司财务管理能力,规范财务管理,由财务处帮助该公司进行清查,并做好业务指导;五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做到账物相符,由行政处物资科对该公司所属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审核,彻底摸清家底,并指导其建立完善相关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现该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已纳入校院固定资产监管范畴;六是为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购、报废、大额经费开支等,按校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按程序报批,行政处负责督导落实;七是9月份启动对印刷厂的第三方审计工作。
2、针对第一食堂(学员食堂)承包经营管理不规范,不严谨,存在隐患和风险的问题。
情况说明及整改:校委研究决定,学员食堂承包合约期后严格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承包方,目前正在发布信息,接受报名并对经营方资质进行审查中。为确保食堂平稳经营和教学活动正常运转,目前仍由原承包方经营。
3、针对学校项目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及整改:第一,制定校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校院成立项目组,明确责任人。项目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政府采购程序及学校授权审批程序,统筹安排使用由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并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建设)实行严格管理,确保目标实现;第二,开展校院资产清理工作,对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的所有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涵盖了全校院全部的办公区域、教学培训区域和全部学员宿舍楼和两个食堂,基本做到了应查尽查。将未进行“一物一卡”登记管理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进行拆分,共新建固定资产管理卡片1685张,合计共有资产管理卡片2778张,做到一物一卡;第三,进一步规范校院项目采购程序,分别按1万、3万、10万、30万和100万以上固定资产采购项目严格程序;第四,组织起草校院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五)巡视组移交的边巡边改的问题
1、针对部分校委成员未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从事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问题。
情况说明及整改:第一,经咨询人社厅和组织部,对干部上讲台和培养研究生职称要求并没有具体文件规定。第二,巡视组指出此项问题后,经校委研究决定,按照“领导干部上讲台”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只由校委成员中取得教授职称的4位同志继续从事主体班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其余成员不再从事培养研究生工作。
2、针对以教育培训为由组织有关人员赴延安开展无实质意义的问题。
情况说明及整改:第一,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加强党校教职工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同时积极学习延安革命教育培训模式,5月初经校委议定,在延安市委校开展革命教育培训工作,教学内容及活动安排紧密围绕革命传统教育开展。第二,经巡视组指出存在问题后,校委议定,取消培训安排。
3、对校办印刷厂监管缺失和学员食堂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在上文说明。
二、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1、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环境。
3、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校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4、强化“党校姓党”,从严治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教风、促学风、正考风、树校风,推动干部教职工从根本上转变作风,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发展意见,提升教学、科研、决策工作能力水平,推动校院工作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602545,邮政信箱:贵阳市花溪桐木岭贵州省委党校纪检监察室,邮编:550028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