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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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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18日至6月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直工委进行了巡视。7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直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省直工委始终以高度警醒、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巡视制度,是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省直工委,是对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体检”,有助于我们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有助于我们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清醒,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省直工委始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服从巡视组的工作安排,虚心听取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接受省委巡视组的检查指导。

二是周密部署,边巡边改。5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工委反馈初步意见,工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天即召集班子成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根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等方式,组织核实所涉问题,制定初步整改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巡视组“边巡边改”的要求,对能立即纠正的立行立改,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抓紧调查核实,经反复讨论研究,制订了《省直工委关于巡视交换意见所涉问题的初步整改报告》,先后4次向巡视组作口头和书面汇报,得到肯定。7月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在省直工委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反馈巡视工作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符合工委实际,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诊断”准确、“开方”恰当,找出了“病根”、切中了要害,必须照单全收、全面整改落实。工委班子、整改工作牵头领导组织责任部门多次研究、深入对照、深刻剖析,周密安排部署整改任务。

三是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整改措施重点围绕三大方面10项问题一一归纳梳理,提出了36条整改举措,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经8月2日工委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报送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省直工委对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及责任清单》,并将《省直工委对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及责任清单》印发工委各部门,要求逐项分解落实,作出书面整改情况汇报。整改过程中,根据巡视整改措施要求,工委书记委托班子成员分别与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提出要求,抓好了整改落实。8月29日,再次组织召开工委委员会议研究讨论《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报送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确保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是统筹兼顾,抓好落实。省直工委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与履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职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年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与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扶贫“五千行动”和“三联系三促进”服务基层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抓好落实。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对“重业务轻党建,工委办公会议研究业务工作多,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相对较少,创新不够、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机关党建深层次问题的研究,把握对机关党建规律性的认识,着力突破就党建抓党建、就机关抓党建、就党务抓党建的束缚,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研究会的理论指导作用和目标绩效考核的实践指导作用,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和创新。二是修订《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工作规则》中有关工委委员会议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委委员会议议事内容、程序、文字记录等。三是充分发挥省直工委委员的个人智慧和团体力量,把工委委员会议的重点放到研究、指导、实施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措施上,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工作成果的综合运用。

2.关于对“党费管理使用上,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开支随意、审批程序不完备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予以更正,将两项费用分别计入培训经费和行政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

3.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从严治党和干部管理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视组反馈2013年春节期间2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处理情况。工委班子高度重视,工委领导分别对2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批评,并在工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六项工作。一是进一步重申、规范、明确违纪违规案件处理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照组织程序处理类似案件,坚决做到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合法合规。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及问题线索排查。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必谈”,对党员干部经常“扯袖子、咬耳朵”,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工委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教育,让全体干部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五是指导督促各部门及责任领导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处理到位,对不办结、不落实的追究责任。六是构建并落实好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个机制”,即组织保障三级联动机制、纪律教育宣传常态化机制、多渠道沟通交流机制和工作核查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在省直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走前列、作表率。

(二)关于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有关“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中使用高档酒”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贵州省直机关党建网》党建信息编审费2015年年中工委已主动停发。同时要求,坚决停发党建信息编审费;废止、修订《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党建网站管理办法》《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内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宣传工作。

关于对“2013-2015年工委在公务接待中仍然使用高档酒”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自查,在对外省接待中使用了少量高档酒,2015年下半年已封存高档酒。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关规定精神,树立尚俭戒奢的正确观念;严格执行好对外接待规定,不超标,不越界;继续封存保管好库存高档酒。

关于对“2013年4月,工会工委组织女领导干部联谊活动,除就餐外,还购买礼品发给参会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进行了自查自纠,2014年之后未再组织过类似活动,并要求今后此类活动中严禁发放礼品。

2.关于“2013年6月26日省直工会工委举办培训班期间,在公务考察活动中,绕道旅游景点、购买礼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省直工委领导对培训班带队领导和工会工委其他2名参与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并责令每人承担绕道地区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人均1130元,已全部清退;函告其他参与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参与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每人承担绕道地区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人均1130元,正在陆续清退中。同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工会会费使用。

3.关于“违规报销加班、接待费用”问题的整改:

两项费用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对报销票据的要求,不应报销。分别由经办人各自承担相关费用,共计600元,已全部清退,同时由工委领导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出严厉批评。

(三)其他方面的问题

1.关于“在对工会会费和党建研究会会费的管理方面,存在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内外不分、开支随意的情况,一些应该由工委机关行政经费和机关自身工会会费开支的费用也由所管理的工会会费开支,如:用于报销加班就餐费、购买办公用品及慰问工委困难职工等”的整改情况:

对工委现有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严格明确省直机关党费账户和省直工委党费账户以及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经费和省直工委机关工会经费的使用界限,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使用。

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报销内容与后附发票不一致、缺少必要的原始凭据”等整改情况:

已进行纠正并完善相关报销印证资料。时任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已写出情况说明,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加强对工委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业务素质、财务制度的教育培养,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和责任心,避免出现技术性错误;不定期聘请审计机构对工委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核查,帮助查找问题,及早整改;对2013年至2015年的账户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做到财务报销“周清月结”;加强对工委部门负责人财务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严格把好部门初审关;在全体干部中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

2.关于“机关各处室深入基层调研和统筹协调不够,‘文山会海’和‘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在,加重了基层负担”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重申,各处室必须认真执行好从2015年起2年内以每年降幅达20%这一限文限会的控制性指标。可发可不发的文坚决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坚持“三联系三促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促工作中“送党建服务”的功能,加强与基层的联系沟通,能当面交流意见的绝不发文,能现场解决问题的绝不开会;统筹好全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打好“组合拳”。

3.关于“职工普遍反映,工委干部流动性较差,出口不畅,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加快培养年轻干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为他们搭建学习的平台,奉献的舞台,让年轻干部尽快成长;进一步强化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干部的锻炼,采取处长讲坛、调研竞赛、科级干部集中学习班等形式,锻炼党务干部能思、能写、能说、能跑“四种能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大汇报力度,把机关党建工作的需要、工委干部的合理诉求,及时、积极向干部工作主管部门汇报,争取进一步的关心和重视。

三、巡视整改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依规依纪管党治党。全面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坚定信心,增强动力,创造性地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层层抓好落实。认真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大整改,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工委各部门要对照巡视整改清单,认真研究部署,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纪检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敢于监督、科学监督、有效监督,确保巡视组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要坚持不懈改进作风。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把抓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聚焦“四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从严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工委机关作风建设。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工委机关自身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内部管理中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内部管理,为从源头治腐提供制度保障。在机关形成自觉遵守制度、落实规章、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和行为习惯,使工作规范、科学、有序进行。

巡视工作是阶段性的,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是长期的、一贯的。工委作为一级党组织,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以接受这次巡视为契机,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自身肩负的政治责任、监督责任、组织责任、工作责任和管理责任是否履职到位,是否高标准、严要求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行深研细照,深入整改,立行立改。紧贴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大扶贫”“大数据”战略行动,把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责任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培树好工委干部队伍,领导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凝心聚力,为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5891612;邮政信箱:贵阳市观水路省委1号行政办公楼 1442室;邮编:550002。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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