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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贵州省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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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19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十四专项巡视组对团省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4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向团省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团省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将抓好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14次专题党组会议就贯彻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部署,动真格、出真招,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团省委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各单位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团省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方案。团省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了《团省委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研究,分解为80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各单位结合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团省委党组始终将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分别就牵头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明确立行立改的当即整改,同时注重研究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整改过程作为完善工作思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在整改过程中,团省委党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

1.坚决强化党的领导

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注重创新学习方式,在学习时确保交流讨论充分,结合共青团实际多思考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巩固和完善团省委党组、机关党支部、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委)“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组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支部学习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发言交流质量,汇编发言材料,向系统党支部(党委)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书籍,开展以“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知识测试,让所有党员做到清楚、知晓和全覆盖。四是组织团省委党组及团省委系统各支部(党委)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毛泽东同志《党委会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五是发挥好团省委常委会作用,修订完善了团省委常委会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团章》的要求,明确常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今年7月常委会听取半年工作汇报。六是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省共青团改革调研工作,让共青团深化改革精神传递到基层。启动共青团干部“8+4”、“1+100”工作模式。七是做强“青年之声·贵州”互动社交平台,推动“互联网+共青团”工作。八是加强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要求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在研究讨论时首先严明纪律,在“三重一大”实施过程中,专职纪检员全程跟踪,定期反馈督查情况。

针对帮助直属单位解决困难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团省委直属单位管理办法》,建立党组每年度专题听取1次直属单位工作汇报制度,研究直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发展的需求及时进行指导,明确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专门听取直属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帮助协调解决直属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二是对团省委所属各协学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长期未开展工作的协学会进行注销,保留的协学会定期换届并围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计划性地开展相关活动。

针对“四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制度设计让团干部走进青年。一是制定了团干部长期性联系、走访、帮扶基层制度,落实“8+4”的工作要求,确保团干部每年在基层开展工作的时间,将团干部下基层工作情况纳入日常考核中。二是落实“1+100”工作制度,确保每名专职团干部至少联系100名普通青年,通过线下活动、线上互动、精彩分享、基层感悟等多种新媒体、扁平化方式推动工作和活动。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机关每名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提交1篇工作调研报告,明确党组成员每年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贫困县调研青年成长发展问题不少于2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五千行动”。四是坚持每季度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青年代表走进团省委机关,介绍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对话交流。五是按照团中央关于共青团改革要求,逐步提高团省委常委、委员和团代会代表中基层一线人员比例,进一步优化青联委员产生方式和结构比例,在青联组成人员中更加充分体现草根青年。同时,推动学联组织改革,学联组成单位中扩大普通学校的比例,在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中更加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六是建立重大活动过程中的跟踪、督查和追踪制度。党组专门研究,充实办公室工作力量,增加1名正式干部专职负责督查工作。开展活动事前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目的,注重思想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青年,明确分管领导作为活动最后审核把关的责任人。七是建立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学习考察成果备案制度,党组同志由办公室存档,其它单位同志调研考察各部门存档,按季度抽查,年度组织青年评议。

2.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每月工作例会的组成内容,制定《团省委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指导和督查。二是建立健全党建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对团省委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目标考核,修改完善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和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制定《团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办法》,实行团省委系统纪检委员月会制度,每月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落实。对机关部室、基金会、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分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针对性。

针对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对支部(党委)成员有工作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充实。积极开展团省委系统党支部(党委)的党员信息录入工作、党费收缴自查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对团省委系统党支部(党委)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实现党建工作动态考核。

3.坚持从严治党不放松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团省委廉政谈话制度》,除对干部任职和信访调查时必要的廉政谈话外,明确党组成员在干部约谈工作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必谈内容,时常敲边鼓、划红线,做好相关谈话记录,建立台账和档案。制定了《团省委党组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按照预防提醒谈话、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四种类型对干部开展常态化约谈。二是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团省委机关和所有直属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对于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完善并落实好《团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将风险职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干部,各支部(党委)列出廉政风险防控点,配套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是成立团省委国有资产清查小组,组成专门人员对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开展清查并进行入帐登记,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资产审计复核,录入国有资产信息库,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1997年签订的楼房租赁合同遗失的问题,正在千方百计寻找相关材料;对个别直属单位将部分房屋对外租赁的问题,已限期整改。五是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建立党组每季度听取信访问题情况汇报制度,党组随时听取有关信访举报情况汇报并及时作出指示处理意见,做到信访有台账、逐件登记、跟踪督办、档案完善。及时对收到的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对近年来的信访举报件开展清理自查。六是严格执行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编在册职工因私护照进行再次清查。目前机关、直属单位在编在册职工因私护照已统一交由团省委组织部管理。邀请省外事办出国管理处的同志为机关、直属单位干部做出入境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出入境纪律教育。

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团省委关于规范信访举报处置程序的办法》,规范信访件处理程序,加强培训完善取证等业务技能,建立协作机制,需要时调配补充工作人员缩短工作时限。二是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大额资金活动使用的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制定大额资金活动党组会审议的办法。三是建立联动沟通机制,通过实地察看、廉政谈话、查看资金流向等方式,做到事前了解、事中抽查、事后复核。每年组织第三方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大额资金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团省委机关财务管理报销规范》,细化加班就餐报销事项,对大型会议、专项活动实行经费预算管理和“对表”报销,对购买办公用品、接待用酒等物资需提供明细和实行领用登记,自行驾驶私人车辆出差不得报销车辆油料费和过路费。二是严格执行《团省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驾驶员和工勤人员的补助发放。三是严格按照相关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的规定,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实行专项经费列支上党组会议研究。四是责令有关直属单位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接待物资的管理。五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加强对直属单位各类基金的审计、监管。六是清查违规报销的账务,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七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有偿新闻报道现象。八是对在巡视调查中违反纪律的人员,已进行严肃处理。九是对个别直属单位无依据发放的奖金,按相关规定责令于2016年10月前退清完毕。同时,按照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十是对反映个别直属单位报销亲属医疗费用的问题,已进行了解核实。十一是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监督机制,增派2名职工参与食堂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十二是责令薪资发放混乱的个别直属单位重新制定薪酬管理办法,并报省人社厅于8月22日备案审查同意,该单位漏缴的个人所得税已补缴完毕。

针对“四风”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乘坐航班的干部,已将超标金额退交团省委财务室,并进行说明检查。二是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对违规报销的接待、考察等相关费用已由相关人员退回。四是严格执行《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严禁购买不符合接待规定的物资。五是个别直属单位违规购买的消费卡等礼品,已由经办人员全额退回。六是团省委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对库存茅台酒已按照规定进行封存和管理。七是对各直属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及津补贴与批准发放额对比,超额部分进行清退。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进行了自查即改,进一步完善了报销审批制度。八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修订了《团省委机关公务接待规范》,建立接待审批单制度,明确不符合接待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针对个别干部违反《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对有关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如实说明具体情况,写出检查,按照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二)关于组织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通过强化监督,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注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对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清理。目前3名厅级干部已不在兼任协会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兼职进行报批或行文明确。四是明确党组会议干部人事记录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记录,要求记录尽可能详细、准确,充分体现酝酿和讨论的过程。五是对各直属单位班子情况进行调研,已对部分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充实、调整和交流。六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对个别直属单位超编制配备的干部进行清理和纠正,取消自定人员级别发放薪酬,同时明确在册在编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七是按照《团章》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对团省委委员、青联委员中各级团干部比例严格控制。

三、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团省委党组高度重视。一是迅速成立由驻团省委专职纪检员刘杰同志担任组长,组织部、办公室、城青部、机关党委同志为成员的初核组,分3个调查小组对问题开展调查。二是规范办案程序,制定《团省委关于规范信访举报处置程序的办法》,参与办案人员签订《办案人员保密承诺书》,确保办案过程中具体操作合法、手续完备。三是认真查办案件,采取查阅、复制资料、实地察看,到相关单位咨询、与有关人员谈话的方法调查取证。目前,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10件已全部完成初核。

四、巡视整改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团省委党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与团员青年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团省委党组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工作抓实抓深、落细落小,把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实效化,努力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助推全省共青团事业新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全面认真地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六大纪律”,进一步联系实际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敢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和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精神准确传达贯彻到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当中,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有机统一。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识,强化团省委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到人。按照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的要求,抓实直属党组织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活跃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筑牢基层基础。

三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团。认真执行管党治党的各项具体制度,将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担负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责任使命。进一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机关部室和直属单位常态化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筑牢防控体系,主动接受广大群众、青年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对领导岗位、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大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做到防微杜渐,主动作为,以严格的监督、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团。

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人用人的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符合团组织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方式。

五是锤炼优良干部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团省委将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执行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心系青年、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团干部,以优良的作风投入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伟大征程,以扎实工作成效回应省委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1-86577029

邮政信箱: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青年路35号共青团贵州省委办公室505室(邮编550001)

团省委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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