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洞街道岜赖村村级民生监督员罗某周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农户危房改造申报工作‘跑路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屯街道坪湘村村委会原主任罗某华采用欺骗手段,私分坪湘村国家补助资金,受到责令辞职处理......”近期,望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这只是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微权利”,亮剑“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9年黔西南州望谟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护民生、促脱贫”,聚焦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精准监督、严查快处,全年共立案174件175人,党纪政务处分193人,涉案金额987.29万元。
对待“微腐败”,绝不能“微态度”,必须“无微不治”“零容忍”。望谟县纪委监委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盯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并完成整治问题72个,建章立制8个;通过公布19家牵头单位监督举报电话,收到群众投诉举报5件,办结4件。
同时,精准发起“拍蝇”攻势,强力推进“破网打伞”。结合州、县、乡三级指挥体系,运用大数据比对结果,充分发挥民生监督员力量,从严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惠民资金、违规占有集体“三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发现线索53起,立案53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协调公安机关抓捕2件2人。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专项工作进行整治,实行“一案三查”,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分析研判涉黑涉恶线索,“三类问题”立案16件18人,结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标本兼治才是关键。望谟县纪委监委在严厉惩治、强化震慑的同时,针对案件查办发现共性问题、普遍问题,督促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剖析原因,抓好“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落实整改责任,在推动问题整改中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扎实做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以治标推动治本同向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关切。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发力点。”下一步,望谟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发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执纪必严、违法必究、失责必问,为打贏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