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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水利厅纪检组: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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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围绕贯彻落实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精神,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顺利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一、突出“护民生、促脱贫”主题,深化民生监督

进一步抓好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督促水利、移民系统各级抓好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继续督促将“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监察“回头看”纳入驻在部门定期检查范围,建立问题台账,抓好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紧扣行业内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实问题,以及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紧盯民生水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坚持问题倒逼,重点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水库工程移民项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防汛抗旱项目、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项目及资金,积极加强与驻在部门,市、县两级水务部门、水库和生态移民部门派驻纪检机构(纪工委)的联动,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基本手段和载体,督促水利、移民系统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职责,强化对项目资金问题的追踪问责。

二、督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

切实压紧压实省水利厅、省移民局各处(室)对民生水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监管责任,同时强化对市县两级的工作指导,对业务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实行专业化、精细化监管,强化压力传导,形成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的纵向监管体系。针对水利项目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督促省水利厅强化每季度由厅级领导率队分赴9个市(州)及相关县(区)检查调研,省移民局由3名局领导分片包干、抽调精干力量挂图作战等做法,把发现问题并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作为基本要求。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录入率不够高,少数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错识、漏识、错搬,新增35万搬迁人口调查核实精度要求高等问题,督促移民系统各级各部门进村入户调查排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该搬迁的一个不漏,不该搬迁的坚决不搬,防止优亲厚友和乱作为的问题。

三、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堵塞腐败漏洞

抓好基层移民系统腐败案例、典型问题调研剖析,及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针对廉政风险和漏洞特别是非搬迁人口甚至公职人员纳入搬迁对象等问题,以及项目管理中擅自调整方案、资金管理不规范和支付慢等问题,推动出台相关制度进行漏洞封堵,压缩腐败滋生空间;同时,对类似问题督促驻在部门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进行问责。针对水利基层单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多数与限额以下民生水利项目承发包的决策随意性过大有关等问题,依托 “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系统”,建立限额以下项目承发包情况电子台账。督促抓好《贵州省招标限额以下水利项目发包活动指导意见(试行)》的执行,开展调研检查,提出完善制度建设的建议,进一步规范招标限额以下民生水利项目的发包活动。深化水利系统腐败案例调研成果运用,结合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等九大改革的强力推进,进一步督促省水利厅把强化制度建设、堵塞腐败漏洞作为改革的内在要求,与各项改革统筹推进,确保改革成果中充分蕴含堵塞腐败漏洞的举措。

四、扎实抓好水库和生态移民领域专项监察、效能监察

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协助在3个市(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专项监察或检查,摸清项目情况,建立资金分配使用台账,对照相关政策法规,抓好入户核查、情况汇总和问题分析,一经发现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坚决进行执纪问责。针对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以及目前部分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应完工未完工、部分应启动未启动问题,旧房拆除推进不够好等问题,着力强化效能监察,防止移民系统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五、强化招标限额以上项目标后监管

针对水利项目招投标中存在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投标人联手操纵的问题,督促驻在部门严格落实中介机构的选择实行随机抽取并强化履约能力检查,开展打击违法转包、倒卖水利、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等行为。前不久,我们联合省水投(集团)公司纪委开展了对部分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业主单位及参建各方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水利工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四制”执行情况以及住房面积控制情况调研,督促严格按照“四制”要求规范水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

六、在突出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监督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的脱贫攻坚,把针对这些深度贫困地区民生水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安排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中之重,进行重点关注,推动极贫乡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水库和生态移民、水利建设如期实现目标。针对省水利厅负责帮扶的极贫乡镇黄平县谷陇镇,经常性开展实地调研、检查、督促,对驻村干部勤提要求打招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督促省水利厅切实尽职尽责,提升帮扶质量、效益和水平。

七、运用信息数据手段强化动态监管

针对水利项目多、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散,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掌握不及时,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将水利项目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纳入“贵州省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系统”,开展网上抽查、专项检查以及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网上交叉检查,全面实施动态、跟踪监管。加快推进省水投(集团)公司将其承担的大中型骨干水源建设工程纳入“贵州省水利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系统”中。定期通过“监管系统”中的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结合“护民生、促脱贫”专项行动,主动接收和梳理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实施、资金分配情况的反馈意见,按权限分类提请有关部门核查,督促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结合正在开展的“数据铁笼”建设,努力提高“监管系统”中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八、切实抓好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督促驻在部门健全完善包括民生项目资金安排、审批等在内的“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深入排查驻在部门处以上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抓好风险防控,探索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驻在部门干部在廉洁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果断处置,切实防止发生向水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动奶酪”的行为。

九、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项目资金监管始终

督促水利厅、移民局党组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围绕省纪委工作部署中关于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民生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水利、水库和生态扶贫领域中,坚决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扶贫政策走偏落空。抓好水利、水库和生态移民领域信访形势分析,对通过定期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研判、甄别,督促驻在部门及时整改,一经发现干部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执纪问责。

贵州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 张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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