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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扶贫办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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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派驻省扶贫办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一、 不断跟踪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跟踪监督,既压紧压实派驻主体责任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又压紧压实其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的主体责任,努力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督促省扶贫办及全省扶贫系统强化责任担当,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提出符合实际的政策举措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和省扶贫领导小组决策。

二、着力发现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

开展专项督查、巡察等工作,着力发现和查处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懒政怠政,数据造假、虚报瞒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现象,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重大部署决策举措落实到位。

三、以“护民生、促脱贫”为主题,深化民生监督工作

紧扣脱贫攻坚,深化“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专项监察和扶贫领域民生监督工作。加强案件剖析,深入查找违纪案件暴露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体制机制漏洞,向扶贫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目前,省扶贫办已制定完善30项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督促省扶贫办建立完善“扶贫云”,利用大数据手段监督、检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立项、使用、管理,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四、认真开展巡察工作

参照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做法,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对省扶贫办各处(中心)进行巡察,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及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省扶贫办党组重要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重点抽查力度,督促各处(中心)制定责任、任务、负面清单、落实管理责任。

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行为

今年上半年,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和省纪委一室组成第三核查组,依托有关市(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对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8个县审计反映易地扶贫搬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加大查处力度。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强化定期分析,重点研判扶贫领域的新动态、新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高工作针对性。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四个硬仗”、“七大战役”等重点。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充分运用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是加强与各级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拓宽线索来源。

(驻省扶贫办纪检组组长 韦 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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