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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做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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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贵安新区纪工委监察分局,省直各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省委各部办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省管企业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省委巡视机构,委厅机关各内设机构:

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确保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思想认识

1.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谋划本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措施手段等,切实克服厌倦松懈情绪,不断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

2.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实现“四个进一步”的目标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牢记党的使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围绕我省主基调主战略和脱贫攻坚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彰显纪检监察党员干部新风采。

3.突出抓好问题导向。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除了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普遍性问题以外,还要结合自身实际,着力解决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职能发散、聚焦不足;解决纪检监察党员队伍存在的监督失职渎职,隐瞒或抹掉问题线索,泄露案情,办人情案关系案;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以监督者自居,对自身要求不严,没有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等问题。

二、明确“学”“做”内容,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各项措施

1.突出学习教育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制定周密详细的学习计划,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引导纪检监察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历史、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要逐条逐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条规,以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思践悟》等篇目,熟练掌握其中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2.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特别是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负面惩戒约束“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为基本依托,发挥好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要按照党小组定期组织学习、党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讨论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学习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之中,创新个人自学、党小组集中交流学、党支部专题讨论学、党课座谈辅导学的方式方法,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集中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正面典型激励与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提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注重学习教育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于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特别是省委关于争当“五个先锋”的安排部署,引导纪检监察党员干部以精准、聚焦、求实的精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普遍性测试,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两学一做”电视竞答·演讲大赛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热情,检验学习教育效果。要结合建党95周年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表彰先进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过程。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1.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按照本地本部门党委(党组)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具体实施方案。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成好每项规定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抓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识树立起来、责任扛起来,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强化指导和把关作用,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2.强化组织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排查,按照省委提出的10%左右比例进行倒排,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要结合今年的换届工作,优化组织设置,配强配齐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要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照集中排查、联系查找、登记造册、规范管理、组织处理、分析总结的排查步骤,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3.注重分类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特别是对长时间从事纪律审查等业务工作的党员,要因岗制宜、因地制宜,可在集中办案工作地成立临时党小组或党支部,灵活安排学习教育。对基层社区、农村、高校、企业等行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员,可从实际出发,利用闲时、晚上等时间,以讲座、报告、轮休日集中学习、挤出时间自学等方式,灵活安排学习教育。对各机关上挂、抽调、借用的党员,要按照用人部门为主的原则,编入相关党支部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

4.加强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履行职责、围绕重点加强监督,注重统筹协调,坚持学习教育和工作两不误、防止两张皮。要加强对下级机关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采取定点监测、听取汇报、专项督查、巡回指导、参加会议、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学习教育情况,发现和纠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今年纪检监察党建工作述职述廉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实行问责。

中共贵州省纪委办公厅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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