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切实采取多种措施,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模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热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重氛围营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培训。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来,镇宁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始终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协助县委抓好《条例》和《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良好氛围。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杨贵力同志及相关专家学者开展的培训讲座,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的开展,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内容,建立《准则》和《条例》学习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适时、有效开展。
重工作实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教育。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工作中,镇宁县纪委监察局始终牢牢把握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建设这一核心和关键,通过一系列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准则》和《条例》的丰富内涵有了更准确的理解和更深刻的认识。同时,适时跟踪监控各乡(镇)纪委和派出纪工委在具体工作中适用《准则》相关条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及时组织专题培训。通过及时答疑解惑,提升了他们的纪律审查工作能力,着力实现各乡镇纪委和派出纪工委“人人能办案、个个会监督”的目标。今年以来,各乡(镇)纪委和各派出纪工委自办案件分别为32件和4件,占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第一季度办理案件总数的80%和10%。
重方式创新,开展交叉宣讲工作。今年以来,镇宁县纪委监察局结合乡(镇)纪委连片管理交叉监督工作的开展,在北、中、南三个片区推行片区内乡(镇)纪委书记交叉宣讲《准则》和《条例》活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新规定和要求全面宣传、贯彻到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之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有力的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共开展交叉宣讲15场,参加宣讲党员干部达2000余人。同时,通过交叉宣讲,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先学、深学、真懂党内这两部重要法规,真正做到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正确运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安顺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