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仁县纪委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工,确定了“支部书记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党小组长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效。
坚持领导带头,确保全员参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纪工委书记要在“两学一做”中活动做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主动接受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
精细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兼顾。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把握中心工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把“抓在平常、融入经常”的要求落到实处。要统筹兼顾,用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加强指导督促,提升教育学习质量。委局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承担教育学习日常工作的同时,负责对各党支部活动进行督导,及时传达县委关于学习教育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把学习教育活动按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学习安排不全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支部将严格追究责任。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学习氛围。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兴仁廉政网、兴仁廉政微信、兴仁清风在线QQ群等网络平台,积极宣传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精神、开展情况、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学习教育全面深入、见到实效。(黔西南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