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紫云:探索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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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对乡镇(街道)及所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关于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延伸监察“触角”,消除权利监督真空地带。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总结经验、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对开展试点的3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名称”。探索建立由村级民生监督员兼任的村级监察联络员队伍,辅助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收集社情民意、汇报所在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一步向村居延伸监督触角。

明确职责权限,确保精准履职尽责。明确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和专职监察员各1名,监察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兼任,专职监察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兼职乡镇(街道)其他工作,专职从事监察工作。根据县监委的授权,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依法对乡镇(街道)所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等进行监督。

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探头”全面覆盖。建立监督管理、考核考评和定期培训制度机制,由县监委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监察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人员集中统一培训、轮训、以案代训,并对派出监察办公室及其人员的业务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积极探索运用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和手段,让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把过去该管不能管的人管起来,把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确保监督“长牙”、制度“带电”,有效治理基层的“微腐败”,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安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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