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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丨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强化科研管理领域监督 推动党的二十大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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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紧盯科研管理领域,聚焦省科技厅、省科协、贵州科学院、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相关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重拳出击深入纠治科研管理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未来五年科技自立自强能力要显著提升”的目标任务。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党组(党委)会、主动约谈、专项检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4家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省科技创新暨科技奖励大会精神落实情况,并指导规范建立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闭环管理机制。会同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对省科技厅2021年以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科技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调研式监督检查。持续跟进省科技厅关于锰污染治理和FAST项目建设工作以及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实施意见中明确省科技厅牵头的重点任务推进完成情况开展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聚焦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制定《关于对贵州科学院重大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方案》,开展专项监督,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贵州科学院完成科研项目核查摸底,进一步对项目类别、申报、评审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建立清晰完备的科研项目跟踪管理流程。

同时,紧盯科研领域作风、科研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专项监督。在科研领域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建设情况自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个,推动贵州科学院、省科协开展作风整顿教育活动。针对科研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问题,推动持续补短板强措施,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切实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权。截至目前,已督促4家单位建立完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19个。

“我们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科技项目管理人员腐败案件查办,坚持惩治、整改、治理相结合,监督、办案、警示相贯通。”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表示,针对两起科研管理领域案件引发出来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督促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中的风险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为科研领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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