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举纪律戒尺,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定决心,又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菩萨心肠”,让纪律戒尺硬起来,让“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成为主旋律,使抓早抓小成为监督执纪的新常态。
通过以下几组数据,可以感知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方式,一寸不让严明纪律戒尺,2015年全省共谈话函询4090人;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0916人;党政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456人。
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执纪特色,克服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思维定势,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严格用纪律戒尺丈量和处置党员干部行为。坚持抓大不放小、抓重不放轻、抓早不放缓,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促进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2015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7件,违反组织纪律案件168件。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存在“七个有之”现象、违反“五个决不允许”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有关问题线索及时排查、严肃处理。
严肃处理了贵阳市科协党组集体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擅自调整纪委调查对象职务的问题,对党组班子成员全部问责,公开曝光。

坚持治病于初起,用“大约谈”教育挽救干部,2015年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期间,从问题线索中甄选出适宜约谈的对象,对全省9813名党员干部开展“大约谈”。
大约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探索实践,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下半年,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省重点围绕“两个责任”、“四风”、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省委“五人小组”带头,各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和纪委班子成员逐件逐人层层开展“大约谈”。
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根据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依规依纪作出恰当处理。对性质恶劣、欺骗组织、对抗调查的,从严从重惩治,扩大震慑效果。
约谈中,通过党组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理想信念、政策纪律敦促引导下,不少干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既释放“纪律和规矩碰不得”的强烈信号,又向那些游走在纪律边缘、可能突破底线的党员干部“猛击一掌”、“大喝一声”,促其知纪明纪、戛然而止。

严厉惩腐肃贪,零容忍拔“烂树”,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3917件,立案11723件,其中地厅级干部(省管企业负责人)35人,结案11136件,党政纪处分12239人,移送司法机关765人。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共发布纪律审查信息260条。数据背后,是省委、省纪委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的坚定态度和坚决行动。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履职考核、跟踪问效、责任倒查工作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追逃追赃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加大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干部的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拔掉“烂树”,防止病毒蔓延,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坚持纪法分开、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的纪律审查模式,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
结束语:严明纪律戒尺,全面从严治党
党纪严于国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