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组建的民生监督组“主力军”,紧盯侵吞民生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动切入“脱贫攻坚”主战场,以专项监察为载体,强力推进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通过以下几组数据,可以感知2015年,我省如何开展民生监督工作,发现许多过去难以发现的民生问题,追回大量群众损失,震慑心存侥幸涉嫌违纪人员,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提升群众获得感。


创新监督方式,让民生腐败无处遁形,2015年民生领域共立案10238件,党政纪处分10640人,移送司法机关667人,涉案金额7.8亿元。在强大震慑下,共有1800余名涉嫌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2015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意见》。针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发现问题较多的地方或领域,盯住关键事、关键环节、关键人,集中力量,全方位“体检”,集中整治铸廉。
整合专业力量,通过现场核查、暗访调查、自上而下追踪资金流向等手段,对专项资金项目廉政风险点精准走访监督,针对性开展重点巡查、滚动巡查、全覆盖巡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
实行交叉办案、提级办案、区域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破除各种“关系网”对办案工作的干扰,快查快结一批基层腐败问题。
逐项全领域专项监察,还打破了“隔墙扔砖”的侥幸心理,警示和震慑了不少“苍蝇”。

深化成果运用,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91名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问责,并根据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下达1049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导相关责任主体制定基层权力清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乡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把精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对因履行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案件的地区和行业系统,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倒逼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好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乡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

开展清“0”行动,把压力层层传导至“最后一公里”,2015年全省各乡镇纪委平均查办7.0个案件,是2014年的2.8倍,且消除了多年“0”办案的乡镇纪委。
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衡量民生监督组工作成效第一指标,定期排序通报,印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针对部分民生监督组长年“0”办案的问题,通报5个市州49个零案件民生监督组,约谈、调整零案件民生监督组组长,限期完成清零目标。

坚决还利于民,将被违纪违规侵占的民生资金返还群众,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群众即使自己的利益被侵占了也不知道。通过开展铸廉行动专项监察,发现了许多过去难以发现的民生问题,追回了大量群众损失,震慑了心存侥幸基层干部,也促进了基层干部作风转变,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在水城县,县委召开了违纪民生资金现场返还会,将追回的450万元群众损失逐一返还给该县1899户村民和3个村集体,并现场开展警示教育,“不准再拿群众一针一线。”
在遵义赤水市,陈世贵等17位残疾人领到了被违规侵占数年的残疾人补助金。该市开展的残疾人专项资金专项监察,查处了8件8人。其中,长沙镇社事办侵占3000元,主任罗平和分管领导袁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让陈世贵等人更加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保护弱势群众的决心。”
在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当年过花甲的晏显贵老人接过被追回的13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时,激动得要给民生监督组的同志下跪。原来,晏显贵在2011年享受危改资金5500元,村干部却只给他4200元,还叮嘱“是悄悄协调得来的,不能讲出去”。为此,老人家还“一直打心里感激他们的恩情。”
结束语:重拳拍“苍蝇”,取信于民
“民生监督工作是贵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的重要制度安排和有效工作载体。”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黄文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升工作精准性和实效性,以更大力度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拍苍蝇”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