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两级党委全部建立巡察制度,织密监督网络,用好巡察利剑,按照全覆盖要求开展“政治体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效向基层延伸。
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市县党委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组建306人的巡察组长(副组长)库和796人的巡察人才库。在巡察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建立巡察组组长一次一授权和巡察组长不固定、巡察单位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不固定的“一授三不固定”巡察督查制度。按照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要求,逐年分解巡察任务,实行市县联动。
紧盯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支两委班子等“三类主体”,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围绕行政权力运行、经济活动、选人用人“三个重要事项”,由表及里,发现共性和深层次问题。
规范问题线索移交、巡察谈话等工作流程,明确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12类巡察方法。采取“1托N”方式强化常规巡察,由1个巡察组对同级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横向同步扫描,找出存在通病。对市县两级对口的同一领域,通过提级巡察等方式进行一体扫描,精准揭露和有力整治“特色病”“个性病”,纵横联动扩大巡察“广度”。
强化问题整改。一般问题突出“改”、共性问题突出“建”、重大问题突出“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及时召开巡察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通报巡察情况,开展巡察“回头看”,突出整改效果。
2017年,全市巡察发现问题1782个,整改问题1326个,建立完善制度29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